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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发文,江阴港获国家政策支持!

11月12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31号)新增无锡(江阴)港自2024年12月1日起作为启运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退税时间可压缩一半以上
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口岸(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或经停指定口岸(以下称经停港),自离境地口岸(以下称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出口企业货物在启运港办理手续后即可申请退税退税时间可压缩一半以上有利于出口企业进一步提高资金周转能力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作为无锡唯一的沿江现代物流港口和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无锡(江阴)港已成为无锡枢纽经济的重要载体和重要经济增长极,今年1至10月,完成集装箱吞吐量55.05万标箱,同比增长17.43%。
近年来,无锡(江阴)港先后获批国家药品进口口岸、国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国家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随着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无锡(江阴)港将进一步发挥区位优势、功能优势和政策优势,加大多式联运、多港联动工作力度,持续强枢纽、“联”全球,让“港口流量”变“经济增量”,为江阴外向型经济发展贡献港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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